声明人:孙珍珍
我是大法弟子,在邪恶疯狂时,强行下按了手纹,现在郑重声明:过去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走好师父安排的最后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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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1/1205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