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铭英
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表示今后坚修大法,弥补过错,紧随师父正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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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1/1205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