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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凤芝 2005年11月公安局、检察院、法院分别找我去核实所谓的材料,当时知道那样做不符合大法的要求,但由于怕心,在所谓的材料上按了手印,还说了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。现在我严正声明这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2月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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