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南菊花 我是99年得法的。99年7.20之后,邪恶三天两头的要我写“以后不再修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,结果在他们的强压下我签了字。现在我在此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3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