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文生、王兴发、王改菊、程翠云、石茂祥、冯改秀
99年7.20邪恶迫害大法后,我们曾违心写过、说过、做过违背大法的事。从即日起,严正声明:我们过去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6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4/1207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