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冉秉珍
99年7月20日之后曾把大法书交到公社,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4/1207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