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孔凡时
我在邪恶迫害下,写下了“不学、不炼法轮功”。现在声明:我所写、所说的违背大法的一切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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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4/1207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