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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谭晶玲 九九年“七.二二”以后,派出所警察到我家问是否修炼了,由于当时学法不深,我说了妥协的话。后来学了老师的经文和阅读有关资料,我认识到这是犯了严重错误,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老师。我严正声明:以前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严守心性,精进学法,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。同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0月3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0/1994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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