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秦岭
我在被迫害中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坚定修大法到底。弥补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4/1207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