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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蒋永芬 我现年58岁。2005年10月被邪恶诬陷散发大法资料,非法劳教两年,11月送劳教所,经入所检查患有高血压、心脏病,劳教所不收,公安局强行把我放在劳教所進行迫害,由帮教人员写好“悔过书”,叫你签字,还要加上一句“永不反弹”才收。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放不下生死,在高压下向邪恶妥协,做了对不起大法和师父的事。为此我严正声明,在强行洗脑下写的“四书”和其它的所写、所做、所说、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作废。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继续跟师父修炼法轮大法。按照“真、善、忍”的标准做好人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我们应该做好的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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