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学兰
高压迫害中,我神志不清时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师尊的要求、不符合大法的要求,我感到内疚,心里难过、痛心,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声明做错的一切作废。今后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一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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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5/1208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