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孟宪华、杨俊英
在邪恶的逼迫下,写了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5/1208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