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瑞华、徐连梅、马瑞河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信大法,坚信师父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5/1208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