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生平
在修炼的路上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5/1208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