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金华
2004年6月,我到北京证实大法,被迫写下了“五书”。严正声明:以前我被迫写的“五书”和违背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以法为师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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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6/1208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