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锦华
以前在邪恶欺骗下,写了背叛大法的“保证书”,现在声明作废!!!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6/1208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