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德正、初改子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坚定走好以后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6/1208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