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媛
7.20江泽民迫害法轮功,我因学法不深,在居委会高压下,写了“不再炼”的保证书,做了错事,我愧对恩师。今天我郑重宣布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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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7/120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