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尹龙珍
我2004年11月被邪恶非法判劳教1年。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在被迫害期间,做了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事。我声明过去所说、所做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。从新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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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7/120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