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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桂华 我于2000年10月6日进京上访,证实法轮大法的清白,在履行法律赋予我的正当权利和义务时,被公安非法抓捕,将我非法送进劳教所劳教一年。被强迫高强度劳动时,还要经受残酷的洗脑,在电棍及各种酷刑的非人折磨下,为了摆脱痛苦的折磨,违心地(不是发自内心的)写下了“保证书、悔过书、决裂书”,现在我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写、所说的一切诋毁大法及师父的话全部作废。我要紧随师父继续修炼,来弥补因为自己的错误行为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我要重新汇入到正法的洪流中,坚定正念,证实大法,讲清真相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1/200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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