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海凤、潘长球、廖荣军、潘真善、廖永坚
我们于2005年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真善忍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坚修大法紧随师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7/120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