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董素贤
我在拘留所期间和我出来后,我本人和我的亲人替我写的任何材料,都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7/120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