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华琼
在邪恶迫害下,说了、做了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一切作废。决心跟随师父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7/120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