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夏井英、李秀芝
以前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的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7/120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