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兆福
前二年,到市公安局找负责人要身份证时,说了“我不炼法轮功了,给我身份证吧”。做了不该做的事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从新回到大法修炼中来,按照李老师所说的去做好三件事。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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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8/1210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