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珍
曾经有个和我同名的同修在明慧网作过“严正声明”,当地派出所就来人到我家调查,我当时配合了邪恶,还写了东西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向邪恶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8/1210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