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树娥
在邪党的迫害中,写了“不学、不炼”的保证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坚修大法紧随师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8/1210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