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春芳、赵红敏
在公安局被迫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要跟上师父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8/1210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