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振胜
以前做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事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8/1210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