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翠芳
7.20后,在邪党的迫害下,由于执著我向邪恶写了“不修炼保证”,现在非常痛悔,我现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不修炼保证”统统作废。从今以后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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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9/1211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