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玉香
前段时间,恶警到家里找我,我不在家,由于丈夫害怕,就偷写了“保证书”。郑重声明:以我的名义写的所有“不修炼了的保证书“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9/1211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