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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胡方锦(胡芳锦) 我于2004年12月2日被610、公安政保抓送劳教所迫害。由于自己一时糊涂,被迫违心的抄写下了所谓的“三书”。不久清醒,曾多次找劳教所邪恶讲理,声明“三书”作废。特此声明:违心抄写下的所谓“三书”和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走正修炼的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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