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蔡秋兰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我们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努力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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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0/1212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