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敏华
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我要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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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0/1212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