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素凡
99年8月,在邪恶逼迫下,写过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0/1212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