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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姚淑英 在99年4.25以后,街委主任、派出所及劳教所迫使我写的所谓的“保证书”及对李洪志老师不敬的话,一切声明作废。我以后在讲清真相中加倍努力弥补损失,不辜负师父的苦苦救度和一再等待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2/2013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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