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段根花 我于1999年7月21日、2000年4月23日、2000年10月先后三次进京护法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和有放不下的执著心,被邪恶势力抓进看守所后,在看守所中没有守好心性,顺从了邪恶的安排,在“审讯书”上签了名和按了手印,现在后悔莫及。特此声明:我所写过的、说过的、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!坚定修炼,并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负面影响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,对得起师尊的慈悲苦度,跟上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3/20184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