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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蒋明芳 2001年,我在看守所,由于太多的执著心没有放下,主动邪悟,还劝说其它同修邪悟,给大法造成了极大的损失。还有,今年派出所发了一张表格,叫我填写是否与法轮功决裂,我也没有明确表态,没有做到“以法为师”。我现在十分后悔,并正式宣布:以前所写的、所想的,以及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!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个真正的大法粒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3/2018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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