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益禄
我被邪恶抄家入狱八个多月,高压下我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现郑重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过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4/121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