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谭乐强
我在99年邪恶刚开始迫害法轮大法时,由于怕心,在警方的压力下写了所谓“与法轮大法决裂的保证书”。今天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即日起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6/1216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