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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金华、宋秀华 由于本人在邪恶之徒的高压逼迫下,说了不该说的、写了不该写的、签了不该签的,现在我特此严正声明:那些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。同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3/2018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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