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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贵鸾 我今年66岁。99年9月14日我去北京上访,被抓進拘留所,十几天后被当地派出所押回原地,非法拘留15天才放出来。在北京和原住地两次在拘留证上签了自己的名字,配合了邪恶。2000年2月27日恶党两会期间,我又无故被恶警带走,邪恶逼我写“三书”,我没写,但给它们签了字,又一次配合了邪恶,我被非法拘留半个月。自己一次次损害了大法,是因为学法不精進的结果,不按大法要求自己,做了错事。声明:过去一切有损大法的行为及言论一律作废。纠正自己的错误,精修大法,以法为师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在正法修炼的路上精進不止,走好每一步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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