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孟金俊
在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、所做、所想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,加倍弥补,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。走好自己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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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8/1217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