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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程洪舟 我现年64岁,于97年下半年喜得大法。2004年3月被恶警非法抓捕到拘留所,关押两月,栽诬陷害,被判一年零9个月,5月10号被送劳教所。由于学法不深,没有正念正行,被邪恶钻了空子,承受不了精神的折磨,向邪恶妥协,并在不清醒的情况下写了不该写的“三书”。事后痛悔不已,痛悔自己在迫害期间的所说所做。归家后,通过认真学法以及和同修交流及看明慧周刊,我清醒了,从新爬起来。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写、所说对师对法不敬的一切言论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加倍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2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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