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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明 我由于不学法,对法认识有偏,曾于2002年将多本大法书烧毁。在后来学法中,逐步认识到大法是教人向善的。只有法才能使人道德回升,有百利而无一害。我认识到自己犯了对法不敬的严重错误,心中后悔莫及。严正声明当初毁书的行为作废。今后我一定要认真学法,以法为师,按“真、善、忍”要求自己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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