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沈春香
在邪党的迫害下,自己曾经写过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早已醒悟,坚决不接受邪党对自己学法的干扰迫害,否定它们的一切。特此声明所写“保证”作废。相信师父,相信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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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1/1218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