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平
我于1999年得法。7月20日以后,在学法上不精進,做了不少有损大法的事,说了许多有损大法的话。声明以前所做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信师信法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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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1/1218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