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林、马二俊
99年7.20共邪党迫害大法时我曾上访,后被抓到镇政府非法关押,解除关押时写下“保证不上访”,并违心的说“不再炼功”。现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1/1218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