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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永明

    我为履行一中国公民的义务,本着对人负责、对社会负责,去向中央政府说明“法轮大法好”、“法轮大法是正法”,于2000年元月去北京上访,后被非法劳教一年。在劳教所期间,干着超体力的劳动,身心、精神受到严重摧残,由于自己有对“情”的执著和特务的迷惑而走向邪悟。“干了作为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、也绝对不能干的事。这是对大法的侮辱。”觉得对不起师尊、对不起大法、也毁了自己。但在师父的洪大慈悲下,我又加入了正法洪流,决心“加倍补偿,跟上正法进程。”弥补自己对大法造成的损失。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,做一个堂堂正正、坚不可摧、金刚不动的正法弟子。现严正声明:

    在劳教所所写“三书和帮教材料”及所有材料一律作废。

    在戒毒所的所谓“保证书”不是我写的,根本不代表我,是陷害。

    在公安局所说所写不符合宇宙标准的一切材料作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9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24/2026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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