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延民
以前所做、所说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通通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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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3/1/121801.html